本报讯 (记者 李 军)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期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意见》,从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城乡规划和村镇建设、建筑业工程企业的扶持、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城市管理、建筑节能、人员培训和建设科技6个重点领域,为宁夏“量身定做”21条措施,促进宁夏城乡建设事业发展。
建设部《意见》提出:指导廉租住房规划、年度计划编制和实施,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力争3年内对全区城市7.2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帮助研究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力争3年内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建设工作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指导宁夏沿黄城市带规划编制工作并给予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申请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审核报批等工作;将宁夏“塞上农民新居工程列入全国农村住房改造试点示范地区,在资金、技术、人力上给予支持;每年组织师资力量完成1-2次注册执业资格考试培训工作,适当减免宁夏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维护费用;2008年至2010年,落实宁夏4万名建筑业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示范工程计划,对经培训、鉴定并获得资格证书的农民工,从财政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一次性补贴;支持指导宁夏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任务的完成,协调落实财政奖励资金1亿元;把宁夏纳入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试点地区,并给予资金支持;在每年支持宁夏3至5个示范项目的基础上,协调争取促成宁夏的主要城市作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
来源:宁夏日报社 (记者 李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