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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管材使用多年后,因质量问题发生跑、冒、滴、漏的现象日渐增多,赔偿成为开发商头疼的事。为解决此问题,日前,宁夏建工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指定管材品牌,众开发商质疑其做法违反了《建筑法》的相关规定。 承包商:指定品牌违法 宁夏第一建筑公司一分公司、惠宁建筑公司、瑞盛建筑公司三公司承建了“建工”开发的建工·佳苑9幢楼的建筑工程。自安装、装饰工程开工后,“建工”于4月28日下达了《建工·佳苑、金波小区安装材料使用说明》,要求“给水管采用上海米兰塑胶公司的‘米兰花’牌PP-R(PN1.6)管材、管件”。承包商反映,因该管材经销商独霸建工·佳苑安装材料的销售权,材料价格高出市场价很多,严重损害了施工单位的利益。据查实,上海“米兰花”在银川只有一个经销部、一个代理商。 “建工”:重罚乱用材料 7月30日,“建工”对建工·佳苑6号楼承包商罚款1万元。《罚款通知》上列明的罚款原因是:该楼施工中无视建设单位下达的对水暖管材的使用说明,擅自改变建设单位指定的水暖管材、管件;施工中材料品牌混用……责令该楼对现安装的、不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上水管全部拆除。 承包商说,《建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设备或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建工”明显违反了该条例。 “建工”:为住户着想 对于承包商的质疑,昨日,“建工”的两位相关负责人称,“建工”是站在质量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承包商是站在“利益”的角度考虑问题。如果管道几年后发生跑、冒、滴、漏现象需要维修,不仅业主生活受到影响,“建工”还得进行高额赔偿,会影响企业形象。该负责人表示,“建工”指定管材品牌完全是为住户着想,这是“建工”高层会议研究通过的决议。 据了解,购买“米兰花”产品时,“建工”出面替承包商砍价,在预算市场发布价的基础上下浮35%,这与其他工程下浮30%相比,又低了5个百分点,承包商在此基础上还可与经销商协商。 承包商不解:“建工”为什么不指定多个同等质量、同等价格的产品?这样既对产品质量有了要求,又不违反《建筑法》的相关规定。针对此问题,两负责人表示,这样不利于管理,也不利于宣传。 昨天11时许,记者正在采访相关负责人时,一位监理跑过来称:3号楼又在使用四川某品牌管材。该负责人坚决地说:“通知他(承包商)停工,延误时间的一切损失由他承担。” |